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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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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jùn , |
笔划: |
9 |
部首: |
阝 |
五笔: |
vt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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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郡 jùn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笔画数:9; 部首:阝; 笔顺编号:511325152
详细解释:
郡 jùn 【名】 (形声。从邑,君声。从“邑”,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本义:古代的行政区域) 同本义〖perfecture〗 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说文》。朱骏声曰: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古者县大郡小,秦以后郡大县小。 及郡下。——晋·陶渊明《桃花源记》 谪守巴陵郡。——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从郡城就童子试归。——清·周容《芋老人传》 自郡城走数十里。 又如:郡属(郡守的属员);郡廨(郡府);郡朝(郡署的厅事。亦指郡守);郡章(郡太守的印玺);郡倅(郡佐。郡守的副职) 英国和爱尔兰的领土区划分之一,构成为行政、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设立的主要单位,包括以前盎格鲁撒克逊的郡和其它从未成为郡的地区〖county〗 郡地 jùndì 〖shireground〗由郡长官管辖的乡区 郡税 jùnshuì 〖countyrate〗由郡确定并由郡的官员征收的税 郡县 jùnxiàn 〖provinceandcountyinancienttimes〗古代两级行政单位,大体相当今天的省与县 给贡职如郡县。——《战国策·燕策》 郡县苦秦吏。——《史记·陈涉世家》 定东南郡县。——清·邵长蘅《青门剩稿》 郡县制 jùnxiànzhì 〖thesystemofprefecturesandcounties〗一种地方管理制度,形成于春秋时代和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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