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清康熙时分长城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即河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后沿用为中国内地的代称。
分解解释:
十 |
(shí,)十 shíㄕˊ ◎数名,九加一(在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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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bā,)<P>八 bā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八面玲珑。八卦(《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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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shěng,xǐng,)省
shěng
地方行政区域:省份。省会。
节约,不费:省钱。省事。省吃俭用。
简易,减免:省略。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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