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分解解释:
传 |
(chuán,zhuàn,)传
(傳)
chuán
转(zhu僴 )授,递:传递。传输。传戒。传统。言传身教。
推广,散布: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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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fǎ,)法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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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
(yuàn,)院
yuàn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墙。庭院。
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法院。医院。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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