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明、清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措施。明代中央政府在西南地区废土司制度,设贵州布政使司,下置八府。清代中央政府在云、贵、川等省大力实行以中央任命并可随时调换的流官代替土司管辖地方的措施,即改土归流,使原土司地区的地方行政与内地趋于一致。
分解解释:
改 |
(gǎi,)改
gǎi
变更,更换:改变。更(g卬g )改。改革。改造。改善。改弦更张。朝令夕改。改编。改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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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
(tǔ,)土
tǔ
地面上的泥沙混合物:土壤。黄土。
疆域:国土。领土。
本地的,地方性的:故土。
民间生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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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 |
(guī,kuì,)归
(歸)
guī
返回,回到本处:归国。归程。归侨。归宁(回娘家看望父母)。归省(x媙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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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
(liú,)流
liú
液体移动:流水。流汗。流血。流泪。流程。流泻。流质。流水不腐。汗流浃背。随波逐流(随着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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