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中国特有的促进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经济协作的经济区域形式。在20世纪60年代全国划分为六大经济协作区: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西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台湾省及香港、澳门未包括在内。
分解解释:
经 |
(jìng,jīng,)经
(經)
jīng
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纱,编织物的纵线,与“纬”相对:经纱。经线。经纶(a.整理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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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 |
(jì,jǐ,)济
(濟)
jì
渡,过河:同舟共济。
对困苦的人加以帮助:济世。救济。赈济。周济。接济。
补益: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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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
(xié,)协(協)xiéㄒㄧㄝˊ ◎共同合作,和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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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
(zuò,zuō,)作
zuò
起,兴起,现在起:振作。枪声大作。
从事,做工:工作。作息。作业。
举行,进行:作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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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ōu,qū,)区(區)qūㄑㄩˉ ◎分别:区分。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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