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看守所(看kān) : 关押被拘留、逮捕尚未判决或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人的机关。在我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分解解释:
看 |
(kàn,kān,)看
kàn
使视线接触人或物:看见。看书。看齐。
观察,判断:看病。观看。看好(根据市场情况,估计某 |
查看详解 |
守 |
(shǒu,)守
shǒu
保持,卫护:守成(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守御。守身(爱护自身,保持自己的品节)。守 |
查看详解 |
所 |
(suǒ,)所 suǒㄙㄨㄛˇ ◎处 |
查看详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