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李烈钧(1882-1946) : 江西武宁人。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曾任云南讲武堂教官。武昌起义后,在九江策动新军起义,任江西都督。1913年在湖口起义,掀起“二次革命”。先后参加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拥护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后任国民党中央委员、国民党政府委员。
分解解释:
李 |
(lǐ,)李
lǐ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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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 |
(liè,)烈
liè
火势猛;引申为猛,厉害:烈火。烈焰。烈酒。烈马。烈性。激烈。剧烈。
气势盛大:轰轰烈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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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 |
(jūn,)钧
(鈞)
jūn
古代重量单位,合三十斤:千钧一发(一根头发挂着三万斤重的东西,喻极其危急)。雷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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