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清代科举北闱乡试朱卷,以满﹑蒙编作满字号;直隶编作贝字号;贡﹑监生编作皿字号;又以南北省人编为南﹑北﹑中三类。"贝"系"贡"的省写;"皿"系"监"的省写,故"南贝"指南省的贡生;"南皿"指南省的监生。参阅《清会典事例.礼部﹑贡举.录送乡试一》。
分解解释:
南 |
(nā,nán,)南
nán
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右手的一边,与“北”相对:南北。南方。南面。南国(指中国南部)。南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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皿 |
(mǐn,)皿
mǐn
碗、碟、杯、盘一类用器的统称:器皿。
笔画数:5;
部首:皿;
笔顺编号: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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