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元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明清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
分解解释:
宣 |
(xuān,)宣xuān ◎公开说出,散布:宣讲。宣传。宣战。宣称。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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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 |
(wèi,)慰
wèi
使人心里安适:慰问。慰劳。慰勉(安慰鼓励)。慰唁(慰问死者家属)。慰留。慰藉。安慰。劝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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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
(sī,)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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