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汉代,王子封为侯者称诸侯;群臣异姓以功封者称彻侯。在长安者,皆奉朝请。其有赐特进者,位在三公下,称朝侯。位次九卿下者,但侍祠而无朝位,称侍祠侯。其非朝侯侍祠,而以下土小国或以肺腑宿亲,若公主子孙,或奉先侯坟墓在京师者,随时见会,称猥诸侯。参阅《通典.职官十三》。
分解解释:
猥 |
(wěi,)猥
wěi
众,多。
琐碎烦杂:猥滥。猥杂。
苟且:“然窃恨足下不深惟其终始,而猥随俗之毁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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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 |
(zhū,)诸
(諸)
zhū
众,许多:诸位。诸君。诸侯。
“之于”或“之乎”的合音:投诸渤海之尾。
犹“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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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
(hóu,hòu,)侯
hóu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二等:侯爵。侯门。公侯。封侯。诸侯。
古代用作士大夫之间的尊称。
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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