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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古文〕【唐韻】【集韻】古丸切【韻會】【正韻】沽歡切,音官。【說文】關也,所以掩屍。【玉篇】棺之言完,所以藏屍令完也。【孝經註】周尸爲棺,周棺爲椁。後漢趙咨曰:棺椁之造,自黃帝始。【禮·檀弓】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墍,周殷人棺椁。【喪大記】國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註】大棺最在外,屬在大棺內,椑又在屬內,是國君三重也。 又【集韻】古玩切,音貫。棺斂也。【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人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人稱舍于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爲其所得者,棺而出之。 又【集韻】古患切,音慣。義同。 又叶居員切,音涓。【陸機·弔魏武文】氣衝襟以嗚咽,涕垂睫而汍瀾。違率土以靖寐,戢彌天乎一棺。瀾音連。
分类:【辰集中】【木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棺 guān 装殓死人的器具: 棺材。 棺木。 棺椟。 棺椁。盖 棺论定。 笔画数:12; 部首:木; 笔顺编号:1234445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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