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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唐韻】履切【集韻】【韻會】補履切【正韻】補委切,音比。【說文】匕,相與比敘也。亦所以用取飯。一名柶。【玉篇】匙也。【易·震卦】不喪匕鬯。【詩·小雅】有捄棘匕。【註】以棘爲匕,所以載鼎肉,而升之于俎也。【三國志·劉先主傳】先生方食,失匕箸。又匕首。【通俗文】劒屬。其頭類匕,短而便用,故曰匕首。【史記·吳世家】專諸置匕首于炙魚中,以刺吳王僚。【刺客傳】荆軻至秦獻燕督亢地圖,圖窮而匕首見。【註】荆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劉向·說苑】尺八短劒頭似匕。
分类:【子集下】【匕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匕 bǐ 〔 匕首〕短剑。 古代指勺、匙之类的取食用具:“先主方食,失 匕箸”。 笔画数:2; 部首: 匕; 笔顺编号: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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