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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唐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說文】記誌也。【唐書·褚亮傳】圖史一經目,輒誌于心。【南齊書·王慈傳】朝堂榜誌。【列子·楊朱篇】大古之事滅矣,孰誌之哉。【文中子·述史篇】制誌詔,則幾乎典誥矣。【註】誌,臣下誌君之善也。 又【正韻】支義切,音寘。義同。 又同志。【正字通】凡史傳記事之文曰誌。【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註】志,謂記也。又【漢書】有十志,俱與誌同。 又【類篇】或作識。【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通作痣。【史記·漢高祖紀】左股七十二黑子。【師古註】今中國通呼爲黶子,吳楚俗謂之誌。誌,記也。【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誌。 考證:〔【論語】汝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謹照原文汝改女。
分类:【酉集上】【言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誌 zhì 同“志”② 誌④。 笔画数:14; 部首:言; 笔顺编号:411125112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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