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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
拼音:
shí ,
笔划:
19
部首:
言
五笔输入法:
識的汉字演变
|
識的说文解字
康熙字典解字
:
原文:
〔古文〕
【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
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
又姓。見【姓纂】。
又【廣韻】【集韻】【韻會】
職吏切,音志。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器之款鏤爲識。【史記·孝武紀】鼎文鏤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師古曰:識,記也。楊愼曰:三代鐘鼎文,隱起而凸曰款,以象陽,中陷而凹曰識,以象隂。
又【韻會】通作志。【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鄭註】志,古文識字,記也。
又【讀書通】通作幟。【後漢·虞詡傳】以采綖縫賊裾爲幟。【註】幟,記也。
又【集韻】【韻會】
式吏切,音試。義同。又【韻會】表識,謂有所標表,令異日可識知也。【左傳·宣十二年杜註】楚以茅爲旌識,謂以旌旗爲表也。【前漢·劉向傳】不可不識也。【師古註】墓須表識。俱音試。
又【集韻】【類篇】
昌志切,音熾。義同。又【釋名】識,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前漢·王莽傳】旌旗表識。【師古註】識讀與幟同。
又叶式列切,音刷。【崔駰·達旨】傳序歷數,三代興滅。大庭尚矣,赫胥罔識。
又叶施灼切,音爍。【蘇軾·毛長官詩】宦遊逢此歲年惡,飛蝗來時半天黑。羨君封境稻如雲,蝗自識人人不識。 【集韻】或書作
。
分类:
【酉集上】【言字部】
基本解释
:
详细解释
識
shí
笔画数:19;
部首:言;
笔顺编号:411125141431251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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