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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唐韻】居依切【集韻】【韻會】居希切,音機。【說文】誹也。【增韻】誚也。【左傳·隱元年】稱鄭伯譏失敎也。【班固·典引】司馬遷著書,微文刺譏,貶損當世。 又【廣雅】問也。【增韻】伺察也。【禮·王制】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註】譏,呵察也。 又【廣雅】諫也。【玉篇】嫌也。【廣韻】譴也。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譏察使掌譏察姦僞。 又【韻會】通作幾。【周禮·地官·司關】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註】猶幾謂無租稅,猶苛察不令姦人出入。
分类:【酉集上】【言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譏 jī 见“讥”。 笔画数:19; 部首:言; 笔顺编号:411125155455413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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