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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唐韻】此緣切【集韻】【韻會】逡緣切【正韻】且緣切,音銓。【說文】具也。【玉篇】治亂之體也。【廣韻】平也。【類篇】擇言也。又解喩也。【晉書·武陔傳】文帝數與詮論。【音義】謂具說事理也。【書·傅縡傳】言爲心使,心受言詮。【吳越春秋】惟夫子詮斯義也。【註】擇言也。【杜甫·秋日詠懷詩】衣褐向眞詮。 又【淮南子·詮言訓註】詮,就也。就萬物之指,以言其徵,事之所謂,道之所依也。 又【金史·選舉志】凡會試,詮讀官二員。
分类:【酉集上】【言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诠 (詮) quán 解释: 诠解。 诠注。 诠释。 诠证。 诠言。 诠次(a.条理、层次,如“辞无 诠 诠”;b.选择和编排,如“ 诠 诠不精,致有差误”)。 事物的理:直 诠(即真理)。发必中(zhòng ) 诠(说出话来必定符合事理)。 诠有专长。博 诠多才。 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 诠说。哲 诠。数 诠。 笔画数:8; 部首:讠; 笔顺编号:453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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