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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唐韻】【正韻】古協切【韻會】吉協切,音夾。【說文】草實。【博雅】豆角謂之莢。【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莢物。【註】莢物,薺莢、王棘之屬。【疏】卽今人謂之皁莢是也。 又蓂莢,堯時瑞草。 又莢蒾。【本草】葉似木槿及楡、柞小樹。 又錢名。【前漢·食貨志】漢興,以爲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註】如楡莢也。 又陵名。【水經注】李夫人塚,塚形三成,世謂之莢陵。 又姓。【通志·氏族略】莢氏。【風俗通】莢成僖子,晉大夫。【王僧孺·百家志】荀永之娶平陽莢氏。 考證:〔【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莢。〕 謹照原文莢字下增物字。
分类:【申集上】【艸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荚 (莢) jiá 豆科植物的长形果实,亦指狭长无隔膜的其他草木的果实:豆 荚。 荚果。皂 荚。 笔画数:9; 部首:艹; 笔顺编号:122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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