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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 |
拼音: |
dēng , |
笔划: |
16 |
部首: |
火 |
五笔输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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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又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 【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分类:【巳集中】【火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燈 dēng 见“灯”。 笔画数:16; 部首:火; 笔顺编号:433454334125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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