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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時戰切,音繕。【說文】專也。【禮·冠義】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史記·范睢傳】擅國之謂王。 又【增韻】据也。【戰國策】趙攻中山,取扶柳,五年以擅呼沱。【註】擅言固有之。
分类:【卯集中】【手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擅 shàn 超越职权,自作主张: 擅专。 擅自。 擅行(xíng )。 擅断(专行)。专 擅独行。 擅离职守。 独揽,占有: 擅权。 擅利。 擅兵(拥有兵权)。 擅国。 擅美。 长(cháng )于,善于: 擅长(cháng )。不 擅辞令。 善 笔画数:16; 部首:扌; 笔顺编号:12141252511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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