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和”“与”二字。 “和”可做连词,也可做介词,但做连词多些。“和”在口语、书面语中都常用到。“与”的书面语色彩较浓,故常用于书面,例如常用于书名、文章标题中,如“《教学与研究》”“《电流与磁场》”。“与”同样可做连词也可做介词,也是做连词较多。 用“和”“与”做连词时,其前后成分处于同等地位,而用连词“及”“以及”连接的前后成分,常有主次之分。 图片 下面是“和”的用例: (1)老师和同学都赞成这个做法。 (2)我们对这个问题还要进一步调查和了解。 (3)我很欣赏他的耐心和稳重。 (4)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是辩证法的几对范畴。 (5)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都是直辖市。 “和”在(1)中连接的是名词,在(2)中连接的是动词,在(3)中连接的是形容词。在(4)中先用“和”连接两项,再用顿号将其分隔。(5)中“和”出现在并列项的最后两项之间。 下面是“与”的用例: (1)城市与乡村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2)这些成绩反映了该团队近十年来的思考与探索。 (3)要把握对与错、是与非、义与利、得与失的界限。 (4)花园中有假山、长廊、花圃与池塘。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与”做连词表示并列关系时,用法跟“和”相同,但“与”书面语色彩明显。还可以用“与”连接词语及其否定形式来表示对立的两项。例如:
(1)这件事对与不对,都要考虑清楚。 (2)考与不考,还是由他自己决定吧。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和”跟“与”同时出现在句中,表示多项并列。这时,宜先用“和”连接并列的两项,再用“与”将其分隔。例如: (1)对这一地区的降水量和降水分布与风力和风向都要进行长期观测。 (2)他们决定,大豆和高粱与土豆和红薯,都将扩大种植面积。 由于“和”更习用常见,所以先用“和”把小的组合连接起来,然后用“与”分隔小的组合。这样做,人们会一望而知,便于阅读。这种说法里的“与”也可以改用顿号,如“和”的用例中的(4)。
再说“同”的用法。
“同”除了做动词、形容词、副词外,还可做介词和连词。不过,现在书面上比较常见的情况是,让“同”做介词,让“和”等做连词。例如:
(1)遇到问题时,多同群众商量。
(2)咱们这儿今年夏天的气温同去年比,好像更高了。
(3)老王和老李都同小张谈了这个问题。
(4)同李处长充分交换意见后,我和老刘都同意处里的方案。
另外,“跟”也常做介词和连词,但“跟”常用于口语,书面中较少。 (本文作者 杜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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